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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没牌不准上路

2019-04-30 14:24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电动自行车明起没牌不准上路

“超标”电动自行车申领临时标识的期限将在今天结束。从明天(1日)起,凡是未悬挂临时标志或者牌照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交管部门将依法实施处罚,最高罚款1000元。

昨天下午,记者在协和医院门前看到,不少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了非机动车道两侧。记者统计,从煤渣胡同到原协和医院正门约100米的区域内,就有18辆电动自行车尚未悬挂号牌,其中大约5辆明显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

根据《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这些“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领业务将于今天截止。5月1日起,北京交警将停止发放“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并将严查未悬挂临时标识或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最高可罚款1000元。如果已线上申请临时标识但未能在5月前领取到临时标识,可以凭预约二维码上道路行驶,暂不处罚。

截至今晚24时,临时标志仍可通过北京交警App中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平台”,线上提交身份证明、车辆信息。审核通过后,申请者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并出示二维码即可线下领取临时标识。但与正式牌照不同的是,临时牌照只有3年过渡期,至2021年10月31日过渡期满后,所有“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能再上路行驶。

责任编辑:李若晨(QN0046)作者: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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