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提议北京市统一认证居住停车区域

2019-01-20 03:14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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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代表提议全市统一认证居住停车区域

2019年起,北京市支路以上道路停车将逐步全面实施电子收费。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交通发展研究院院长郭继孚等18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以社区为单位,在全市统一建立居住停车区域认证制度,一辆车只在一个主停区域享受停车价格优惠,同时在完成认证的区域推行有位购车。

问题

道路停车电子收费小区停车矛盾凸显

郭继孚领衔提交本次大会的《关于加快建立居住区停车区域认证制度的议案》提出,北京今年全面实施道路路侧停车电子收费制度,执法加强之后,原先在路边乱停乱放的居住停车势必会溢出到社区,居住区停车的问题将更加凸显。

根据北京市的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改革方案,今年1月1日起,东城区、西城区和通州区率先全面实施道路停车改革并实现电子收费。根据计划,到今年12月1日,各区将全部实施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现在有很多居住区停车供需不平衡,停车位少、停车需求大”,郭继孚表示,居住区停车资源紧张的同时,也普遍存在着管理、收费不到位的问题,导致周边停车费较高的小区居民为少交费或不交费,将车辆停放在失管、免费的区域,使原本就车位不足的老旧居住区等区域停车矛盾更加突出。大量车辆挤占公共空间,严重破坏居民的生活安全环境和胡同的文化氛围。

探因

部分胡同“蹭停”车辆占7成

郭继孚等代表认为,从北京市停车管理情况看,虽然部分老旧居住区在表面上停车供需矛盾比较突出,但实际调查发现,在这些居住区停放的车辆很多是周边小区车辆“蹭停”,从而达到不交或少交停车费的目的。部分老旧小区、胡同的“蹭停”车辆比重达40%-70%。

“蹭停”会引发什么问题?除了造成早晨部分老旧小区和胡同停车紧张,破坏居民生活安全环境和胡同文化氛围,议案还提出,由于“蹭停”车主并未对其私人车辆的停放付费,加之执法不严,导致停车成本与实际占用的土地资源价值不匹配,严重限制市场调节作用发挥。

市人大代表、东城区朝阳门街道竹杆社区居委会主任郑红强也表达了担忧,“我们小区是最早实行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相结合的模式,三天时间把地锁都去掉了,停车24小时只收3.3元,而周边区域停车费至少要10元一小时。”郑红强告诉记者,新的停车措施实行后,大量外部车辆进入小区,占用了居民的停车资源,“未来,我们考虑通过智慧停车手段,进行差别收费。”

举措

东城区多街道试点摇号停车

为解决实施路侧停车位电子收费后,无固定车位居民遇到的“停车难”“停车贵”问题,东城区龙潭街道、建国门街道苏州片区等多街道试点了摇号停车。市级层面上,此前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容军在市“两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北京市交通委专门制定了《关于道路停车位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确属停车资源紧张、矛盾突出的区域,可以申请将居住区周边个别道路白实线停车位也暂时用于居住车辆临时停放。

例如,龙潭街道路侧停车优惠共开放5条大街,共计320个停车位,涉及8个社区居民。路侧居民停车价格优惠认证摇号,对符合“五证合一”(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户口本、房产证)的490名居民进行摇号,共计320名居民获得了路侧停车的优惠。

建国门街道苏州片区也对“三证合一”(房产证、户口本、行驶本)的车主实行了集中公证摇号,并清理胡同停车,同时新建2座立体停车楼,将90余个停车位向社区开放。据了解,经认证后的居民将享受每月300元的停车优惠价格,而社会车辆临时停车的收费为1小时15元。

“通过研究世界大城市治理停车的经验不难发现,相关部门可以采取居住认证方式,缓解居住区停车难题。”郭继孚在议案中提出,在北京市进行道路停车治理改革的同时,可以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居住停车区域认证工作,明确哪些资源可以用于居住车辆停放,什么样的居住车辆可以停放。

对话

北京市人大代表郭继孚:停车位权属化可改善乱停车

新京报: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改革后,如何平衡居住区停车矛盾?

市人大代表、北京交通发展研究院院长郭继孚:可在一定区域内实现停车位权属化,从而实现区域停车治理。居民在一定区域内可享受相对优惠的居住停车价格,通过价格杠杆来调节停车需求。实际上,单纯依靠免费低价无法缓解现阶段停车位的供需矛盾,企业投资兴建停车场赚不到钱,新增的停车位数量也满足不了新增的停放需求。

居住停车区域认证制度的基本设想是,全市统一部署,一辆车只认证一个主停区域,只享受认证区域内停车价格优惠。认证应以各社区为单位划片管理,登记把本区域作为主要居住地的车位。

新京报:如何确保居住停车认证制度能起效?

郭继孚:应建立全市唯一集中可查可验证的居住停车认证数据库,一车一证,只在登记区域内有效;建立认证动态更新机制,对设置的居住车位,应根据区域交通运行状况、泊位周转使用效率和周边停车设施的增设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或取消;对已认证或待认证的车辆信息,应当定时进行更新。同时也应加快配套制度建设,从治理体系、公民权益,包括价格、优惠幅度进行规范,既不能全市一刀切,又需要统一制度。

各区应组织交警、片警、协管员与街道及社区联防,通过严格执法,坚决杜绝乱停车现象。在此基础上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对在居住停车区域内乱停、逃费现象进行劝阻和教育。

新京报:处理好道路停车问题还有哪些事项要解决?

郭继孚:道路停车只是权宜之计,道路不停车才是最终目标。各区可鼓励停车位共享,促进路外停车设施建设,逐步清除道路停车。同时在完成停车认证的区域推行有位购车。

实施这些措施,将有“一箭三雕”的效果。其一,有利于协调路侧停车和居住停车的关系,避免居民在道路停车改革过程中产生抵触情绪;其二,有利于使居民逐步建立起权属意识和缴费意识,对停车综合治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其三,有利于挖掘居住区停车位及周边停车位的互利共享,提高有限资源利用率,从而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