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打造“e同行”未成年人检察品牌,与未成年人一同成长、一路同行!以检察履职共画未成年人保护的“同心圆”!
“e”是指与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e站相结合,打造智慧未检;“同”,通“童”,检察机关为未成年人利益而奋斗,也是指我院与社会各界携手保护未成年人,共同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行”是指检察机关与未成年人一同成长,一路同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同行”通“一同行”,也通“e童行”,代表房山区人民检察院维护未成年人利益,与广大未成年人、社会各界一路携手同行,呵护祖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