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允许设立合资旅行社经营出国游

2015-10-27 13:32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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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本市允许设立合资旅行社经营出国游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明确了需要在北京市暂时调整的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规定以及涉及的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包括调整《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有关股比限制的规定,取消了外商投资飞机维修项目中方控股和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的限制;同时允许在北京市设立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业务。

《决定》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及时对本部门、本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相应调整,建立与试点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