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纪委通报9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2016-01-04 04:03 北京日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朝阳区纪委通报9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日前,朝阳区纪委通报了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其中,有2名官员在北京市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的情况下,仍然驾驶应当封存的公车处理私人事务。

区房屋管理局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原主任段云桂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在餐饮娱乐场所预存餐饮费用及挥霍浪费公共财物

2012年12月至2013年11月期间,段云桂任职所在单位购买商业预付卡用于发放职工劳保、部分干部福利等支出,并在餐饮娱乐场所预存费用用于公务宴请。段云桂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区温榆河管委会原主任杨永等3人违规套取使用财政资金、挥霍浪费公共财物

2012年1月至2014年4月,朝阳区温榆河管委会套取财政资金用于宴请招待、组织职工公款旅游等活动。原主任杨永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以及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原副主任李文静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以及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徐振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北京朝政汽车检测场工会主席解本刚、场长耿东利违规发放购物卡

2014年12月,北京朝政汽车检测场工会使用工会经费购买京客隆购物卡,作为节日慰问发放给工会会员。解本刚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耿东利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安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张楠违规组织员工外出旅游

朝阳区安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13年共分四批组织职工境内境外旅游。张楠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苗杰、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王荣英违规接受社会人员宴请

2015年1月27日,苗杰、王荣英违规接受社会人员宴请。苗杰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王荣英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区地震局应急救援科科员陈红卫违规使用公车

陈红卫违反单位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擅自将公车开回家中,并在北京市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的情况下,驾驶应当封存的公车处理私人事务。陈红卫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区种植业养殖业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刘军违规使用公车

刘军在明知单位公用车辆根据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指令被要求停驶的情况下,仍驾驶该车处理家庭私事。同时刘军在组织向其核实情况时,不仅捏造事实,还指使他人提供虚假证言,妨碍组织调查。刘军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以及撤职处分,降为七级职员。

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宁江、办公室主任周晓彦违规发放物品

2014年12月,朝阳区红十字会为全体机关人员配发服装的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赵宁江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周晓彦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金盏乡皮村党总支书记贾增军、村民委员会主任汪玉杰违规发放工作补贴

2014年12月,贾增军与汪玉杰协商后,决定向部分村干部及工作人员发放工作补贴。贾增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汪玉杰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