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2016-01-11 02:49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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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朝阳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日前,朝阳区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涉及违规收礼和发放福利等问题。

崔各庄乡草场地村村委会主任孙永国违规收受礼金

2012年至2014年,孙永国因病两次住院治疗,住院期间收受租赁草场地村土地经营煤场的个体经营者周某给予的慰问金人民币1000元。2015年10月,区纪委决定给予孙永国党内警告处分。

管庄乡建东苑社区原党委书记周静违规用公款购买购物卡

2014年12月份,周静决定将党建活动经费19786.05元购买京客隆超市购物卡,于2015年春节期间购买物品违规发放。2015年9月,管庄乡纪委给予周静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中医学院附属中学校长钮志敏违规发放福利

2015年5月至6月,经钮志敏批准,北京中医学院附属中学通过托管食堂每周向在岗的74名教职工违规发放咸鸭蛋、松花蛋、培根、火腿等食品,价值共计人民币21016元。2015年12月,区教育纪工委给予钮志敏党内警告处分。

花家地实验小学原校长张治齐、出纳石更军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

2012年至2013年,张治齐指使出纳石更军违反财经纪律,设立“小金库”并使用“小金库”资金362万余元用于发放教师福利。同时,张治齐存在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2015年12月,区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张治齐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石更军记过处分。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