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外籍华人博士可永久居留

2016-02-25 02:38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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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中关村外籍华人博士可永久居留

24日晚,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在北京市政府积极组织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公安部近日推出支持北京创新发展的20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涉及外国人签证、入境出境、停留居留等方面,并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公安部在出台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出入境政策措施后,落实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深入出入境改革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发布

新政服务4类外籍人才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出入境政策措施主要针对北京创新发展中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留学归国创业外籍华人、外籍青年学生和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四大类外籍人才的迫切需求,着重解决制约吸引和聚集各类外籍人才的政策瓶颈,并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公安部在中关村设立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窗口,并缩短审批期限;对中关村市场化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实施积分评估制度;对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在中关村长期创业的外籍华人提供申请永久居留的便捷通道;允许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在中关村短期实习;允许在京高校外国留学生在中关村进行兼职创业等。

在支持北京创新发展的系列出入境政策措施中,还包括去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部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出入境政策措施的相关内容,如允许工资收入和纳税达到规定标准的外籍人员申请永久居留;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畅通从就业居留向永久居留资格的转换机制;允许外国留学生在我国高等院校毕业后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允许外籍和港澳高层次人才聘雇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等。这些政策措施将为北京创新发展提供更加优良便捷的出入境软环境。

据悉,此次出台的出入境政策措施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出入境改革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便利海外高层次人才出入境、激发外籍华人回国创新创业热情、服务外籍青年学生创业等具有重要意义。将极大促进北京特别是中关村吸引聚集更多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对北京聚集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将发挥重要作用,为我国科技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亮点

中关村外籍高层次人才可直接申请永久居留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中关村管委会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公安部在中关村设立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窗口,负责受理、审核永久居留申请,提供咨询服务。对申请永久居留的中关村外籍高层次人才,加快审批进程,自受理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现行规定是180日)。

中关村创业外籍华人可申不超5年居留许可

给予中关村创新创业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突破性的便利,有助于吸引和推动外籍华人回国创新创业。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工作类居留许可在中关村企业工作的外籍华人,持工作类居留许可在中关村企业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华人,提交本人曾经拥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户籍、身份证等可证实曾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材料(或提交北京市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外籍华人证明函件),可以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在中关村创新创业的外籍华人(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提交本人曾经拥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户籍、身份证等可证实曾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材料(或提交北京市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外籍华人证明函件),可凭工作许可和聘雇单位的担保函件,申请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未办理工作许可的,也可凭中关村管委会或中关村分园管委会出具的在中关村创业的证明函件,本人的创业计划或创办企业证明,申请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

允许在京高校外国留学生在中关村兼职创业

在京高校外国学生有在中关村兼职创业需求的,提交中关村管委会或分园管委会出具的创业意向证明,所在高校留学生管理部门同意并出具推荐函后,可以申请在学习类居留许可上加注“创业”,在中关村实施兼职创业活动。

具有在北京创新创业意愿,并在我国高等院校毕业的外国留学生,凭高等院校毕业证书,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创新创业相关证明等材料,可以申请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在京创新创业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首次实现港澳居民特殊人才及家属来京定居

港澳居民特殊人才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最为宝贵的资源和重要力量。此次经公安部授权,突破以往的政策规定,首次实现了港澳居民特殊人才及家属来京定居并落户。经北京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港澳居民特殊人才,可凭人才认定证明及其他材料,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办理手续。此外,港澳居民特殊人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亦可随同办理,旨在解决港澳居民特殊人才的后顾之忧。

□意义

政策放宽

此次的新政策措施建立了由市场主导、透明简洁的就业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渠道,放宽在京就业外国人办理居留许可时限。

根据实际需求,取消在京就业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对单位类别和职务级别的限制,放宽居住时限要求。对在北京已连续工作满4年,且4年内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连续4年工资性年收入(税前)50万元人民币以上;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国人,经现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

新政立足为在京全心创业发展的外国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如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以申请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程序简化

另外,此次的新政策措施大幅缩短中关村外籍高层次人申请永久居留的审批时限,为就业类外国人办理入境和居留提供便利,相关委办局制定细化标准和办理流程。同时,对申请永久居留的中关村外籍高层次人才,审批期限由180日缩短为50个工作日。

已办理并持有人社、外专部门签发的工作许可证明来京工作,来不及办理就业手续的外国人,可以直接凭工作许可证明以及雇用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入境后申请有效期1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也可以向首都机场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工作签证,入境后按规定办理相应期限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服务提升

此次新政也提升了相关部门的服务水平。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在海淀区双榆树北里甲22号院设立了公安部中关村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大厅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中关村外国人服务大厅,负责为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就业和创新创业的外国人,受理、审核涉及有关出入境政策措施的永久居留、居留许可和签证的申请,发放证件,提供咨询服务。该服务大厅将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对外办公。

全市其他符合此次出入境政策措施的外国人可在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和首都机场口岸出入境办证室办理相关业务。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