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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特殊用途化妆品要认清“卫妆特字”或“国妆特字”

2016-03-07 17:0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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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节前夕 石景山食药部门提醒女性消费者

千龙网北京3月7日讯 (通讯员 常向平 胡朝英)三八节前夕,石景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大型商场、超市开展美白祛斑类化妆品专项巡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美白类化妆品缺少“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现象,要求企业追查库存,提供生产厂家资质和生产记录证明,确保产品的合法性。

据了解,自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于去年6月30日正式实行以来,有“美白”宣传字样的化妆品归类为特殊用途化妆品,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特殊用途化妆品介于药品和化妆品之间,以美白类化妆品为例:一般的美白产品中都会增加铅和汞,或者含有果酸类的东西,用的时间久了,皮肤上就会留下重金属,消费者用过后,若不做防晒,极容易产生色沉,反而肤色更加黑,严重的话可能导致毁容。加入特殊用途化妆品行列后,美白化妆品会安全很多,对消费者是大好事。

石景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女性消费者,一是在购买化妆品时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场、超市,并且索取购物发票或有效凭证,在选用时要查看包装上的标识是否完整。二是祛斑、美白类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必须标注有“卫妆特字”或“国妆特字”等批准文号,同样在购买此类进口化妆品时,消费者需查看产品上是否标有进口商检标志及中文说明,并应标有“卫妆进字”或“国妆特进字”等批准文号。

 

责任编辑:冯强(QN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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