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职工最高拟可多休3个月产假

2016-03-24 13:0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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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记者 李洁)法晚记者获悉,北京的全面二孩儿 政策如何落地将于今天(24日)下午见分晓。女职工最高可比以前多休3个月产假,同时拟增加配偶陪产假15天。此外晚 婚假取消后北京婚假并未“缩水”,北京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拟规定,新婚夫妻除国家规定假期外,增加假期7天。

今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6次会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该草案将于下午进行表决。草案中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 育登记服务制度。  

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女职工产假问题,北京的计生条例在此次修订中拟增加有利于女职工延长产假的条款。修正案草案中提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照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  

在考虑不过度增加单位负担的前提下,草案给予用人单位和女职工灵活安排的空间。草案拟规定,女职工经 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此外,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针对去年年底准新人扎堆登记“抢”晚婚假,此次修正案草案中的规定并未让婚假“缩水”。尽管草案中不再规定“职工晚婚的,增加奖励假7天”。但草案在参照上海市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这意味着,新人的婚假与之前相比,没有减少。

责任编辑:张佳文(QN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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