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昨天(3月27日),石景山区教委发布“2016年石景山区学位不足小学招生工作通知”。其中对“幼升小”设定了三类招生顺序,明确要求今年学位不足小学按照房屋产权年限及落户年限录取。不过,房产年限将根据各自学校学位情况自主决定,根据已有相关政策的区的先例,房产年限一般在三年或六年。
根据通知,今年的招生对象是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通知中表示,石景山对于区内学位不足小学招生,设置录取顺序。不过,并不是所有学校都需要沿用“序列法”。
根据通知,各小学需要结合历年实际招生情况,做好前期摸底调查工作,若遇学位不足情况,需提前研究制定学校具体的招生录取顺序,并且要在5月25日上报至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也就是说,只有学位在不足的情况下,才会启动“录取顺序”。据石景山区教委测算,今年“幼升小”全区的学位数基本满足入学人数,只有个别学校确实存在学位紧张的情况。
根据通知要求的招生原则,法定监护人具有本片区内100%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且具有一定年限,并且房产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此外,在一定年限内只解决一户家庭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在按照序列录取后,适龄儿童数仍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未被学校录取的,将在学区或全区范围内由计算机按照志愿顺序派位录取。
解读有房有户的按迁入时间录取
在石景山区教委公布的小学录取顺序中,第一序列可以理解为“有房有户”,并且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满足了有房有户的条件后,将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录取,即:“1.报出生2.到4月30日满5年3.到4月30日满××年”。这就意味着在第一顺位中,先录取一出生就在片区落户的孩子,再录取片区内落户满5年的孩子,最后录取落户满足学校提出年限的孩子。
需要注意的是,落户的适龄儿童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应与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地址一致。“空挂户”等情况将不包括在第一序列之内。对于一家三代只有一套住房,户籍都在一起的,则会允许孩子就近入学,但如果父母在石景山其他地方有房产,则会按照父母的房产地登记入学。
入学的第三顺位是具有北京市非本片区户口,房产满足年限要求,按法定监护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时间先后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