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董振杰)“要是知道这种后果,我肯定不会再借高利贷了。”知名音乐人邱大宇(化名)说,他对自己一个多月前的借贷行为后悔不已。因为急需用钱,他向一家公司借贷5.9万元,实际拿到手的现金为1.6万元,而现在利滚利之后,他的欠款变成了14.9万元。
邱大宇是一个知名音乐人,曾经为北京奥申委制作申奥大片音乐作曲,也曾在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担任过音乐总监。目前,正在忙于操作自己的电影作品。
“记得那天是2016年2月1日,马上就要过春节了,因为手里急需现金作为过年期间的花费,我也不好意思向亲戚朋友张口,就悄悄想办法,联系上一家借贷公司。”邱大宇说,他先是在网络上联系上一家自称可以借款的男子,这名男子将他领到东四环慈云寺桥附近的一家公司,“对方问我借多少钱,我说借五六万元就可以了,对方表示可以借给我5.9万元,我就和对方签署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这协议只有一份,在对方手中。”
邱先生说,这份协议的内容是,若不能顺利还钱,必须将自家位于中关村的一套房子低价租给对方。签完协议之后,对方的工作人员只是将1.6万元钱交给了他,说是里面扣除了介绍人手续费、下户费等各种费用,要求他在一个月之内归还5.9万元“本金”。
“这家公司的两名工作人员来到我家中,让我另配一把房门钥匙,作为我违约后租赁房子用。”邱先生说。
3月1日,约定的一个月时间到了,邱先生只是归还了2万元钱,但并未达到对方的要求。最终,对方要求他再签一份协议,总共要还款14.9万元。
“当时被对方派人‘陪伴’了一天,我觉得害怕,希望赶紧脱身,就签了那份协议。”邱先生说,他近期并未筹集到足够的欠款,只好东躲西藏,没想到前天开始,家门口的墙壁上被人涂上了红漆,大字写着“×××还钱”。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海淀区中关村附近的邱先生家门前看到,在白色墙壁上,仍有巨大的红漆涂鸦存在,上写着邱先生的名字,要求还钱。
对于邱先生欠钱的情况,记者与放贷方一名负责人李先生取得联系。李先生说,对于欠钱的细节,不能做过多透露,准备走法律渠道,比如通过公安和法院等,解决这一争端。
邱先生也表示,平时忙于事业,与亲戚朋友之外的人交流不多,这件事对自己是一个打击,他也准备聘请律师,希望讨回公道。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周甲德律师提醒市民,不要触碰高利贷。一些借款人急于用钱,不考虑利息问题,不考虑还款能力问题,对外借高利贷,从而造成严重问题。借款人不懂法又加上恐惧心理,频繁出具借条、收据等手续,使自己越陷越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超过了24%未超过36%的,已经履行部分,借款人要求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没有履行部分,出借人要求支付的,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