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出台意见加强政党协商

2016-03-29 03:29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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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民主党派三种方式参与本市七类大事决策

北京市委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办法》,对北京市政党协商工作的基本内涵、内容、程序和保障机制作出明确规定。北京市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可以通过三种固定渠道,参与到本市七类重大事项的决策中来。

办法规定,中共北京市委与民主党派市委、无党派人士和市工商联开展政党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共北京市代表大会、中共北京市委有关重要文件;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市高级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建议人选;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关系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等重要问题;首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其他需要协商的重要问题。

办法确定了本市政党协商采用会议协商、约请协商和书面协商三种形式。会议协商具体包括专题协商座谈会、人事协商座谈会、调研协商座谈会、其他协商座谈会。约请协商主要采取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与党外人士小范围谈心会形式,也可由民主党派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请中共北京市委负责同志个别交谈,通过谈心交心、沟通交流的形式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凝聚改革发展共识。书面协商主要是支持和引导各民主党派市委及其负责同志通过《建言专报》“直通车”等形式向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提出书面意见建议。

市委统战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本市在贯彻落实中央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这个实施办法,实现了本市政党协商工作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为确保政党协商有效落实,办法还提出了知情明政、考察调研、工作联系、协商反馈四大机制,并对四种机制作出具体工作安排,提出了五项创新性工作:一是在知情明政机制中,加入“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向民主党派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二是在知情明政机制中,加入“针对民主党派市委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相对集中的领域,市委统战部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相关情况”;三是在考察调研机制中,加入“将民主党派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的重点调研课题,纳入每年全市重点调研课题计划”;四是在工作联系机制中,加入“进一步加强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密切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的联系”;五是在协商反馈机制中,加入“对协商中民主党派提出的意见建议,适宜公开宣传的,应以适当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