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板为开拓外省市业务行贿两电力官员400多万

2016-03-30 16:00 千龙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罚金全缴 行贿人改判缓刑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公司老板刘某,为开拓各省市电力设备采购等业务,向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运维检修部)原主任邓永辉行贿,先后送给邓永辉362万元、红木家具一套。刘某还向广东电网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廖建华行贿80万元。

一中院判决后,刘某不服上诉。《法制晚报》记者获悉,市高院终审维持一审对公司的判罚,对刘某改判,以单位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案情

老板为开拓业务行贿

现年52岁的刘某初中文化,是北京泽源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豪义慧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一中院审理查明,上述两公司及被告人刘某,为感谢先后任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运维检修部)主任的邓永辉,在国网青海电力设备采购等招投标业务上对其的帮助,先后五次送给邓永辉钱款362万元及价值34.7万元的红木家具一套。

后邓永辉为掩饰犯罪,将其中310万元归还给刘某。

北京泽源公司及刘某为感谢先后任广东电网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的廖建华在电力设备采购等招投标业务上对其的帮助,先后三次送给廖建华钱款共计80万元。后廖建华将钱款包括利息共100万元返还给刘某。

刘某供述,2010年底,他通过朋友认识了时任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党委副书记的邓永辉。后邓永辉调任国家电网运检部主任,刘某为通过邓永辉打通各省市运检部的关系,继续与邓永辉保持联系。此后邓永辉买房,刘某先后给了对方300余万元。后邓永辉称其担心被查,把这些钱还给了刘某。

2013年初邓永辉的新房装修,刘某送给邓永辉70万元装修费用。

2013年9月,邓永辉的房子基本装修完成,想买红木家具,邓永辉说他有一个朋友在福建卖家具。刘某就和邓永辉一起去福建看家具。邓永辉买了一张书桌、一把官帽椅、一对圈椅和一个小茶几,共计16万元。2014年初,刘某又在福建仙游给邓永辉订了一个小紫檀五斗柜,打完折价格在25万元左右。

刘某说,之所以送给邓永辉财物,是因为对方是国家电网的领导,陆续给他介绍了多个省市电力公司运维部门的领导,利于他开展业务。

2011年底,刘某想到青海做业务,就让邓永辉帮忙联系青海电力公司运维部的领导。邓永辉还跟河北、河南、山东、宁夏、新疆、江苏等地电力系统的有关人员打过招呼。

收钱官员:迫于反腐压力退赃100万

刘某说,他于2012年七八月通过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安监部主任徐某认识了广东电网公司的董事长廖建华。后来他前往广东,在廖建华的办公室与廖建华见面。刘某说公司已经投标了柱上断路器的项目,希望对方能关照。廖建华说广东招标很规范,产品质量要好,价格要合适。同年8月,刘某公司中标了广东电网的一个项目。

一个月后,刘某联系徐某约廖建华在广州花园酒店见面,并将一个装有40万元现金的布袋子放在廖建华车的后备厢中。后来刘某又让徐某找廖建华吃饭,将一个装有40万元现金的布袋子放在廖建华车的后备厢中。其间,刘某公司又中标1000万元的低压开关项目。

2013年年底,廖建华到北京学习,刚好徐某也在北京开会,刘某约徐某和廖建华吃饭时将20万元现金给了廖建华。

2014年年初,廖建华给刘某打电话称要将钱归还给他,同年6月,廖建华在刘某入住的地中海酒店给了刘某两个布袋子,共装有现金100万元。

廖建华的证言显示,他迫于反腐压力退还100万元给刘某,其中包括20万元利息。

终审

罚金全缴改判缓刑

一中院审理认为,两涉案公司及直接负责人被告人刘某构成单位行贿罪。鉴于刘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部分坦白情节,且涉案赃款已全部追缴,故从轻处罚。法院一审以单位行贿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北京泽源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罚金200万元、北京豪义慧通科技有限公司罚金100万元。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上诉。

市高院认为,一审法院根据两公司和刘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作出的判决,定罪正确,判处罚金数额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鉴于刘某如实供述,具有部分坦白情节,涉案赃款全部追缴,在二审期间主动将个人及单位罚金全额缴纳,对其适用缓刑。

市高院终审判决,维持一中院的部分刑事判决,即被告单位北京泽源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200万元,被告单位北京豪义慧通科技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100万元。撤销一中院对刘某的判决,改判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责任编辑:曹薇(QN0003)  作者:洪雪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