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持居住证可在居住地办出入境证件

2016-03-30 16:02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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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持居住证可办出入境证件

公安部委托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 下月起实施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唐宁)记者昨天(29日)从公安部获悉,从4月1日起,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居住证持有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居住证,在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申办普通护照等因私出入境证件。

据了解,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办理的因私出入境证件,除了普通护照,还包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除外)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安部委托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代其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制发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申请仍由居住证持有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