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点了一年多之后,近日,北京市二中院正式启动了司法改革,首批入员额法官152人。今后,法院将明确建立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错案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4项改革,是这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2015年,北京被中央确定为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试点单位总计4家,其中便包括北京市二中院。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二中院首批遴选法官控制在29.3%以内,为152名,法官的岗位严格限定在直接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构和岗位,与办案职能无关的部门不设置法官员额,进入员额的法官必须在审判一线办案,严格控制法院院长、分管办案工作的副院长、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执行局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入额比例。
入额人员确定后,法院将采取“3至4名法官+2至4名法官助理+2至4名书记员”的配置模式,组建以法官为核心、各类人员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相对固定的审判管理单元——审判组。裁判文书原则上实行“谁办案谁签发”,合议庭成员共同审核、签署裁判文书,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或者依法应由院长签发的法律文书外,院长、副院长、庭长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签发,做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此外,根据司法改革要求,二中院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错案的,依照相关规定确定责任,各类司法主体之间按照各自职责或“权力清单”分别追究相应责任。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