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抓陕西房姐案内鬼 4民警被刑拘

2016-04-05 15:17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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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记者从北京市纪检监察网获悉,市公安局派驻出入境管理总队纪委书记张明华,先后查办了多起民警违纪案件,其中包括查办陕西“房姐”案内鬼、造谣“李某某”母亲买通民警案等大案。

从警26年,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了近10年,张明华结合违纪民警这一特殊工作对象的身份特征,独创了“平淡工作法”,通过化解违纪民警的对抗心理,查办一批大案。

2013年1月17日,陕西省神木县银行副行长龚某某在北京等地拥有几十套房子的帖子在互联网上迅速热传,引发了众多网民的关注,因为她拥有多重户口和住房,被网民们戏称为“房姐”。这条信息引起了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纪委迅速展开工作,张明华挑起了这个重担。

在调查初期,涉案民警的侥幸和抗拒心理十分明显。在与涉案民警谈话时,张明华以情感激励,把控谈话节奏,最终突破困局,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过20多天,案情终于查明,相关责任人被严肃处理。

此后,公安部通报,经北京、山西、陕西三省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陕西“房姐”违法办理户口的7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4人曾为公安民警。其中包括张明华查出来的这名民警。

据北京警方通报,为龚某某违法办理北京户口的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被刑事拘留。4人分别为刘某某(男,45岁,房山分局石楼派出所原民警,已被开除公职);张某(男,51岁,本市西城区人,某教育考试院员工);刘某某(男,59岁,本市海淀区人,北京硕腾培训公司经理);苗某某(男,57岁,本市海淀区人,某教育考试院退休职工)。

据山西省检察院发布的消息称,该省临县公安局克虎镇派出所指导员李有兵、兴县公安局魏家滩镇派出所民警白文魁,因在“房姐”龚某某事件中违反户籍管理规定,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分别被刑事拘留。

此外,公安部通报刑拘的7人中,还包括陕西省神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民警张某某。

另案   李某某强奸案  造谣人澄清道歉

2014年,备受关注的“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发生后,网络上传播着一条帖子,称李某某母亲买通海淀看守所民警,对李某某进行照顾,并通过民警传递案件双方查证进展情况,干扰司法公正。

张明华拖着半月板撕裂的伤腿北上哈尔滨,找到发帖当事人取证,认真核实。最终,对方主动澄清了事实,公开承认了错误,并向北京警方诚恳致歉。

2013年12月,市公安局在海淀区某大厦端掉了一个卖淫窝点,现场抓获了60余名涉案人员,批准逮捕16名犯罪嫌疑人,行政拘留40余人。但是,在这起典型案件背后却隐藏着个别民警通风报信的重大违纪问题。

案件破获不久,张明华先后向多名办案民警了解案件侦破情况,从中发现有价值的线索。随后,又开展了外围调查取证工作,通过讯问在押犯罪嫌疑人、走访谈话等细致的摸排工作,最终查明涉案民警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犯罪事实。

近3年来,张明华先后查办涉及民警违纪的各类案件35起,82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  作者:唐李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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