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由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3月24日
2016-05-03 04:14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由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