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报三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2016-05-12 03:45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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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本市通报三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5月11日,北京市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涉及大办婚丧喜庆、公款送礼等问题。

怀柔区教委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高铁松大办婚丧喜庆

2015年8月,高铁松为其子举办婚宴,收受参加宴请的教委系统干部职工礼金1.95万元。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高铁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新安教育矫治所日月星印刷厂法人陈凯公款送礼

陈凯以业务招待为名多次用公款请客送礼,共计人民币2.23万元。经矫治所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凯党内警告处分。

市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副主任徐金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2014年至2015年,徐金根多次驾驶公务车辆处理私事,并因发生违章问题受到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经市民政局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徐金根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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