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调整行政单位办公设备标准

2016-06-24 15:02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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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行政单位办公设备将调标

相关工作正在商议 新标出台前沿用2011年标准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蒲长廷)从下个月开始,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将“调标”。《法制晚报》记者上午从北京市财政局了解到,本市也将结合中央标准及本市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相关标准。

近日,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了《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要求加强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并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2009年出台了市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标准及部分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标准,2011年又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调整,该标准沿用至今。今天上午,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目前本市有关调整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工作正在商议中,并未明确具体的公布日期。在新标准出台前,仍将沿用2011年的标准。

记者注意到,本市2011年标准与中央行政单位通用标准在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品目等方面都有不同。比如打印机,北京是按照打印机类型进行区分,而中央标准是按照打印纸张大小和颜色(黑白/彩色)进行的区分;比如计算机,北京市台式机最高限价为6000元,比中央标准高1000元;便携式计算机最高限价为10000元,比中央标准高3000元。

最低使用年限方面,北京标准中传真机、投影仪等都是8年,比中央标准长2年。此外,北京标准中的办公设备品目也比中央标准多,比如电视机、照相机、空调、电开水器等,在中央标准中并未出现。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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