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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9月1日起办理

2016-08-31 04:06

来源标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明起办理

9月1日起,参加2017年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开始办理参保手续,缴费标准不变,缴费持续三个月。

城镇居民医保所涉及的几类群体缴费标准各不相同。城镇老年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为160元;城镇无业居民为每人每年660元,残疾无业居民为每人每年360元。

市社保中心介绍,此次参保期限为9月1日至11月30日。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采取银行代扣缴费方式的,应在参保期限的每月20日前按缴费标准存入足够金额。如果个人结算账户为“医扣”借记卡缴纳医保费的,应在保证足额缴费的基础上多存10元钱;采用现金缴费方式的,应按照街道乡镇社保所、各类学校与托幼机构规定的时间一次性足额缴纳医保费。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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