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靳学军、何马根、朱春涛3名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靳学军
现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副局级)
拟交流任区人民法院院长
男,46岁(1970年4月生),汉族,山西浑源人,1995年6月入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北方工业大学经济法专业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北京大学法律专业),法律硕士。
曾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副组长、审委会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副院长,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审判员,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5年10月任现职。
何马根
现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审判员
拟交流提拔任区人民法院院长
男,49岁(1967年2月生),汉族,安徽怀宁人,1997年12月入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法律学专业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法学专业),法律硕士。
曾任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研究室主任、审委会委员、副院长,2015年3月任现职。
朱春涛
现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委会委员
拟交流提拔任区人民法院院长
男,42岁(1974年2月生),满族,河北青龙人,1998年12月入党,1999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在职研究生(清华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法学博士。
曾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监察室主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2012年5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2016年8月31日至9月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12380转9 63089416(传真)
联系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