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132家医疗机构互认27项检验项目

2016-09-06 15:00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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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京津冀医疗机构 互认检查结果

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涉及132家医疗机构27项检验项目 互认项目名称前加“★”标识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陈斯)看同一种病跑不同的医院,各家医院CT、B超、血项等检查结果互不相认,同一项检查不断重复做……这种付出成倍时间、体力、花费的状况,将在京津冀地区得到改善。

从下月1日起,本市将有69家大医院的检查结果将可与天津、河北的多家医院互认。这意味着在不同医院就诊时不用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不仅可以降低就医成本,而且也将更加简化方便。

互认医疗机构132家  互认项目共27项

首批纳入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共132家,包括北京的69家、天津的37家和河北的26家三级医疗机构和医学检验所。记者注意到,包括协和医院、人民医院、北医三院、儿童医院等本市多家知名三甲医院都在首批试点名单内。

实施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后,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前提下,患者提供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医院出具的临床检验结果报告单时,接诊医院原则上将对报告单中互认项目的检验结果予以认可,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符合结果互认条件的医院将在检验结果报告单相应检验项目名称前增加“★”标识,作为检验结果互认的标识。

京津冀区域内第一批试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项目共27项,包括19项生化项目、3项免疫项目和5项血细胞分析项目。

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

互认项目启动后,后续怎么进行监督落实?如果项目中有医院的检验质量不符合要求,会有什么惩罚措施?

据介绍,互认工作实施后,对于出现临床检验质量和管理不符合互认要求等情形的医疗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根据情况督促其进行整改或取消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资格。并且,三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试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

同时,根据试点情况,三地将在条件成熟时适时启动第二批互认工作,逐步扩大互认项目和互认医疗机构范围。

第一批互认的27个项目

一、生化项目19项

钾(K),钠(Na),氯(Cl),钙(Ca),磷(P),总蛋白(TP),白蛋白(ALB),总胆固醇(TC),甘油三酯(TG),肌酐(CRE),尿素(URE),尿酸(UA),葡萄糖(GLU),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氨酶(AST),γ-谷氨酰基转移酶(GGT),乳酸脱氢酶(LDH),肌酸激酶(CK),糖化血红蛋白A1c(HbA1c)

二、免疫项目3项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乙肝病毒表面抗体(HBsAb),丙肝病毒抗体(anti-HCV)

三、血细胞分析5项

白细胞(WBC),红细胞(RBC),血红蛋白(HGB),血小板(PLT),血细胞比容(HCT)

文/记者 陈斯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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