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化妆品1日起免征消费税 高档化妆品税率减半

2016-10-01 03:24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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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普通化妆品今起免征消费税

财政部官网30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从10月1日起取消对普通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并将高档化妆品的税率从30%降为15%。

这次调整取消了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其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并将税率从此前的30%调整为15%。据了解,所谓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品,指的是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业内分析认为,此次调整将化妆品分为普通化妆品和高档化妆品,在消费税征收上加以区分,更符合消费税的本质。近年来国内消费者到国外购买高档化妆品已成规模,此次下调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也有助于把购买力留在国内。化妆品消费税政策调整为商家留出了降价空间,理论上化妆品市场将迎来一轮降价潮。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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