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市通报了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涉及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
顺义区北务镇仓上村原党支书、村委会主任张友文挪用集体资金
张友文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村集体资金共计90万元,用于支付个人工程款和家属购房款。张友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他的部分违纪款已退还。
延庆区大榆树镇岳家营村原党支书吴英侵占集体财物
吴英利用职务便利,将拨付给村集体的8万元支援帮扶农村建设共建费转入亲属名下,后被他个人使用。吴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平谷区金海湖镇海子村村委会原委员刘和平骗取国家占地补偿款
刘和平利用职务便利,冒用他人名义与村委会签订占地补偿协议,骗取国家占地补偿款6.72万元。刘和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他的违纪款已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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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
10月查处160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国务院国资委网站9日发布消息,今年10月,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严肃查处了16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处理244人(含党纪政纪处分141人)。
其中,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3起,处理45人;公款国内旅游问题8起,处理22人;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4起,处理9人;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40起,处理56人;楼堂馆所违规问题2起,处理3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10起,处理17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7起,处理33人;大办婚丧喜庆问题17起,处理17人;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等其他问题29起,处理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