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北京> 正文

北京市将启动机动车辆保险电子保单试点

2016-12-23 13:51 千龙网

来源标题:不贴保险标志 不再被扣分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28日起,北京车险消费者在北京辖区内驾驶车辆时,无须再随车携带纸质保单和粘贴保险标志。交管局将通过移动警务终端等手段完成电子保单和电子交强险标志的查验工作。

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保监局获悉,本市拟于2016年12月28日全面启动机动车辆保险电子保单试点,其中包括交强险和商业车险。

按照规定,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一次记1分。电子保单启用后,也就是下周三起,车辆不贴交强险标志,车主不会再被扣分罚款。

下周三起,北京地区保险公司在销售交强险和商业车险时,不再统一印制和签发纸质保单、纸质交强险标志。保险公司将采取短信方式告知车险消费者承保基本信息及电子保单、电子交强险标志的查询获取途径。

据北京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试点的两年内,共有10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下周三起,全市40家经营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将全部开电子保单。

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将为车险消费者提供电子保单、电子交强险标志的查询、下载、打印及验真服务。同时,北京保险公司配套推出电子发票,供车险消费者选择使用。

据北京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北京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在北京辖区内道路行驶时,交管局将通过移动警务终端等手段完成电子保单和电子交强险标志的查验工作。

据北京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北京辖区内办理临时号牌或办理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车主暂需打印交强险电子保单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

此外,北京市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北京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在北京辖区外道路行驶、注册登记及安全检验的,车主可通过保险公司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交强险标志。保险公司服务网点及其合作的中介服务网点可以为车险消费者提供打印服务。

责任编辑:曹薇(QN0003)作者:蒲长廷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