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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旅游 北京延庆8干部受处分

2016-12-28 14:55

来源标题:公款旅游延庆八干部受处分

市纪委官网28日分别通报了延庆3起党员违纪典型案件和朝阳2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北京龙庆峡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因组织公司职工分批外出公款旅游,8名班子成员及公司高管受到处分。

通报显示,北京龙庆峡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朱岩,开会决定组织公司职工分批外出公款旅游,班子成员及公司高管均表示同意。2013年3月至5月期间,由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江西、贵州、河南公款旅游。2014年3月,朱岩等公司高管借四川省自贡公务考察之机,违规到景点公款旅游。朱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班子成员及公司高管闫霞、朱立刚、王文亮、孙建民、田力民、高延鸿、李三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8月,延庆区旧县镇水务站站长吴造海因琐事对米粮屯村村委会产生不满,利用该村村内广播对村委会及村干部进行辱骂和指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0年至2012年期间,延庆区大庄科乡汉家川河南村党支部书记王长合、村委会主任蒋永利,采取虚报形式套取山区生态林管护补偿款及村集体专项资金,用于村内其他事务支出。该村党支部委员王恩富参与虚报事宜。王长合、蒋永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恩富被给予批评教育,免于党纪处分。

2016年10月3日至5日节假日期间,朝阳区规划艺术馆职工刘磊违反规定,驾驶公务用车携带家属到北京郊区游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房政协管中心原主任兼党支部副书记高春启,三次驾驶公务用车办理私人事务并使用公务加油卡为自己车辆添加汽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曹薇(QN0003)作者: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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