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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37名厅局级2016年受到党政纪处分

2017-01-20 04:06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37名厅局级去年受到党政纪处分

2016年11月2日,54岁的西城区原常务副区长苏东站在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面对“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上打招呼、帮助不在学区划片范围内的孩子上重点小学,涉嫌受贿”的指控,他低下了头,供认不讳。

这是2016年市纪委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一起典型案件,也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一个缩影。去年年初,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确认了对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志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拉开了重拳出击的序幕。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打虎拍蝇”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全年共立案3216件,增长22.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25人,增长17.8%,其中,厅局级37人,县处级503人。

数字见证变化,成效振奋人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猛药去疴惩贪腐的背后,是执纪审查理念的更新,是执纪审理方式的改进。

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立足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之中。

2016年5月至7月,市纪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先后与94名市人大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谈话,便是运用“四种形态”的一次实践。机关一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表示:“原先以为人大机关是清水衙门,基本不存在廉政风险,但纪检组通过廉政教育谈话,既纠正了我们的错误认识,又督促我们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据了解,执纪审查、审理过程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突出执纪审查的政治效果,把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类人作为执纪审查工作的重点,特别是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的审核处理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发挥了震慑作用。

为了强化以案治本功能,去年本市正式推行对部分处分人送达处分决定递送函制度,先后向多名处分人送达了递送函,引导他们查找原因,真诚悔过。收到递送函的处分人表示,在追悔和自责的同时,深受感动和教育,更加坚定了依靠组织的信念。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作者: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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