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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条大街首划黄色禁停线 违者处200元罚款扣3分

2017-02-07 14:44 千龙网

来源标题:17条大街首划黄色禁停线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谢璐) 本周开始,北京市将有17条街的路缘石涂成醒目的黄色,为黄色禁停标线,黄色标线长度范围内都禁止停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停车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这是本市首批黄色禁停标线。

《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昨日从市交管部门了解到,从昨日23时起,交管部门将对本市东西城17条停车示范街开始施划黄色禁停标线,这17条大街基本上都位于景区、商场、公园等车流量较大、停车秩序较复杂的区域,黄色禁停标线将明确告知机动车驾驶员这些大街哪些路段不能停车,规范静态停车秩序。

禁止停车线用以指示禁止路边停放车辆,为黄色实线,施划于道路缘石正面及顶面,无缘石的道路可施划于路面上,施划的长度表示禁停的范围。标线可配合“禁止停放”路面文字和禁止停放标志一并使用,并可根据需要在辅助标志上标明禁止路边停放车辆的时间或区间。

昨夜《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随施工人员在祈年大街施划时看到,施工人员先在路缘石上喷涂上黄色颜料,之后再用滚刷涂抹一遍,令黄色标线更加均匀和醒目,整个施划过程都很快。预计一周时间内,17条大街黄色停车标线全部施划完毕。

需要提醒司机的是,黄色标线长度范围内都禁止停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停车的,将处200元罚款记3分。 

延伸  机动车违停行为处罚标准

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禁止长时停车标志的地点违法停车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车的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记3分;在设有禁止停车线、禁止长时停车线、导流线、网状线的地点违法停车的,认定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停车的”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记3分;在上述地点之外的地点违法停车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

交管部门提醒,机动车在道路上只能在停车泊位内停放,其他地点禁止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停放车辆时,按顺行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交叉路口50米以内的路段,以及公共汽车站30米以内的路段等地方,不得临时停车。

东西城

17条施划黄色禁停标线大街

崇文门内大街(建国门内大街至北京站西街)

台基厂路(王府井路口至前门东大街)

正义路(南河沿路口至前门东大街)

张自忠路(宽街路口至张自忠路口)

景山东街(景山前街至景山后街)

南池子(长安街至池子口)

祈年大街(地铁路至天坛路)

天桥南大街(天桥路口至天坛公园西门)

天坛路(前门大街南口至红桥路口)

东外大街(东直门桥至十字坡路口)

景山西街(景山前街至景山后街)

宣武门内大街(西单路口至教育街) 

骡马市大街(菜市口路口至虎坊桥路口)

前门西大街(供电局路口至前门西路口)

三里河南五巷(三里河南横街至月坛南街)

旧鼓楼大街(北二环内辅路至鼓楼西大街)

德胜门桥周边(德胜门桥至积水潭桥)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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