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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纪委首次通报四种形态处理情况

2017-05-12 02:27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市纪委首次通报四种形态处理情况

北京市纪委昨天(11日)公布了今年前4月纪律审查情况,共处分749人,其中包括厅局级干部11人。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通报首次列出“四种形态”处理情况。

市纪委介绍,今年1至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486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513件,谈话函询435件次,立案849件,增长4.2%,处分749人(其中党纪处分677人),增长40.8%。其中,处分厅局级干部11人,县处级干部115人,乡科级干部131人,移送司法9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123人,“小官贪腐”112人。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本次市纪委的通报第一次列出了对“四种形态”的处理情况。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指,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根据市纪委的通报,1至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13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377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4.4%;第二种形态516人次,占24.1%;第三种形态175人次,占8.2%;第四种形态70人次,占3.3%。

市纪委昨天还通报了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起问题包括,西城区体育局国有资产管理科原主任科员周祎违规报销个人出租车票问题。周祎在任副主任科员、从事出纳工作期间,违规报销个人出租车票534张,共计1.49万余元。周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昌平区北七家镇南七家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范传志违规领取报酬等问题。范传志先后以防汛补助等名义,违规从村集体资金中领取奖金津贴,共计2.45万元;两次报销未实际用于公务的汽油费发票共计4万元,用于个人消费。范传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州区宋庄镇港北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恩才等人违规发展党员问题。张恩才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审查预备党员张某(张恩才之子)转正事项,张恩才及时任党支部委员江水、孙玉凤明知张某在预备期内被判处刑罚,仍审查通过。在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中,三人均未汇报张某在预备期内被判处刑罚相关情况,致使大会做出同意张某转正决议。张恩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江水、孙玉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  李泽伟)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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