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6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高祥阳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
免去高保京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苗生明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
免去顾军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张铁军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
免去王一俊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职务。
来源标题: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7年5月26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高祥阳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
免去高保京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苗生明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
免去顾军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张铁军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
免去王一俊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