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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清查与行政审批有关中介服务费 不合理涉企收费将取消

2017-06-05 06:28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本市清查与行政审批有关中介服务费

今年8月底前,北京市将清查与行政审批有关中介服务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涉企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日前,本市发布《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布了如上内容。

《通知》要求,围绕当前涉企收费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各种违规收费,特别是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问题。

相关负责人说,这次是对以企业为缴费主体的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其中,重点是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电子政务平台收费、铁路货运收费、人才流动等领域和环节的收费。

在这些收费中,特别是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具体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通知》显示,要坚决杜绝各种违规收费,特别是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问题。

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将全面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此次清理规范将坚持横到边、竖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她表示,将对所有以企业为缴费主体的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都要进行彻底清理规范,实现全覆盖。

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怎么做?相关负责人解读了4项措施。

首先,本市将进一步减少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将政府定价范围限定在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已经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具备竞争条件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均要实行市场调节价,对保留项目要重新核算收支情况,降低过高收费标准。

同时,本市将全面清理取消违规中介服务收费,公布本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未纳入目录清单的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坚决取消向企业收费。

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有关部门建设的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类电子政务平台应免费向企业和社会开放,不得利用电子政务平台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强制要求企业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

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将深入清理重点领域和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铁路货物运输、人才流动等领域和环节。

另外,北京将加强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包括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和集中公示制度,加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等。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作者: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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