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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药品“两票制”年底前全市推开 患者可自主选择药店购药

2017-09-26 04:11 北京晨报

来源标题:药品“两票制”年底前全市推开

门诊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药店购药 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

9月25日,北京市发改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药品“两票制”年底前将全市推开。今后,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北京市会将药品回款情况作为公立医院年度考核和院长年终考评内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将进行公示,并建立约谈制度,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医保医师处方权。

短缺药开绿色通道

9月25日,北京市发改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实施方案,今后,北京市将推进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对符合国家试点方案的药品给予优先审查。鼓励新药研发,促进新产品、新技术成果在本市转化。

同时,明确生产企业药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今后,短缺药品信息将定期上传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本市各相关管理部门,及时调研分析药品短缺原因,同时,开启短缺药品绿色通道,直接纳入本市药品阳光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挂网采购。

“两票制”年底前全市推行

所谓“两票制”是指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以“两票”替代目前常见的七八票,减少流通环节的层层盘剥,并且每个品种的一级经销商数量受到严格控制。按照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两票制”要求,争取到今年底在全市推开。

对违反合同约定,供货或配送不及时影响临床用药的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由行业主管部门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并报送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信用北京”网站向社会公布;对于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退出阳光采购平台,公立医疗机构两年内不得采购其药品。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回款或变相延长货款支付周期的医疗机构,卫生计生部门要及时纠正并予以通报批评,记入医疗机构信用记录,通过“信用北京”网站向社会公布。

北京市要将药品回款情况作为公立医院年度考核和院长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

患者可自主选择药店购药

未来,北京市将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同时,研究网络药品零售交易第三方平台及配送服务相关政策。

根据此次实施方案,今后,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及相关规定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北京市将建立合理用药激励机制,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并建立约谈制度,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医保医师处方权。同时,本市将定期对各区、各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控制情况进行公示。将医药费用控制情况纳入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综合绩效考核评价。

此外,北京市将研究质量可靠、疗效确切的中药院内制剂跨区域调剂和规范使用的相关政策,将符合规定的中药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研究完善支付标准。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徐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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