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1日)上午,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公告称,根据综合考评结果,东城区、海淀区已达到“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标准,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自2017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
据介绍,为推进北京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2016年起,北京市16个区同步开展“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自查自评,东城区、海淀区向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评价申请。按照统一部署,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三方机构、行业协会、媒体、专家、消费者代表组成综合评价工作组,根据《北京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管理办法(暂行)》和《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绩效评估实施细则(2017年)》,对东城区、海淀区创建工作开展了考核评价和综合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