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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贷年息费不得高于36% 严禁平台暴力催收

2017-11-28 15:43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现金贷年息费不得高于36%

继央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地监管机构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之后,近日北京互联网金融协会针对现金贷召开闭门会议,要求P2P网贷平台从事现金贷业务的必须报备,并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利息和费率加起来不能超过36%。

互金会否认“一刀切”传言

据了解,在此次会议前,北京市互金协会已要求成员报告是否有现金贷业务,但并未要求进行严格意义上的报备。在11月25日的会议中,市互金协会让成员单位举手示意、“报备”其是否开展现金贷业务。参会人士透露,会议探讨了现金贷和互联网小贷的定义和监管办法,针对平台门槛、人群定位、借贷周期、借款金额、资金流向、征信体系、可持续监管等几项内容进行了探讨。协会要求,P2P平台从事现金贷业务的,利息和费率加起来不能超过36%,绝对不得开展暴力催收。同时,协会否认了自媒体关于“一刀切”的说法,称协会并未要求“没有(现金贷)放贷牌照或者P2P平台而从事现金贷业务的一律取缔”,也没有提出对现金贷业务监管“一刀切”的要求。整个会议大约持续3个小时。

这次会议是对央行整治现金贷精神的贯彻落实。上周四上午,央行及银监会将召集多地金融办负责人召开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会议。17个批准小贷公司开展网贷业务的省市金融办负责人参会,汇报辖内网络小贷机构批设情况。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和银监会副主席祝树民共同主持召开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会议。

互金平台纷纷整改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小额贷款利率严格执行36%上限也是央行和最高法院对民间借贷的要求。根据2015年9月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目前各家有现金贷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都在针对费率进行整改。11月26日,掌众金服公开对外宣布,旗下小额现金贷款产品“闪电借款”的综合息费均降至年化36%以下。掌众金服方面表示,闪电借款主要从两个方面调整综合息费,其中产品周期从原有的21天延长为50天、60天等,同时,50天、60天服务对应的综合息费分别为4.93%和5.91%,日费率不到0.1%。点融网旗下曾有一款产品名为“钱急送”——借款2000元,7天后还款2070.28元,年费率高达183.23%,属于典型的小额现金贷。近日点融网的工作人员则表示,“钱急送”业务已经下线。

旺盛需求催生高利贷

第三方数据显示,由于银行对小额贷款服务不到位,目前现金贷在中国的需求非常大。腾讯棱镜指出,小额现金贷的活跃用户数在3000万人左右。趣店集团的招股书显示,该企业一个月放款金额70亿元左右,2017年上半年,平均每个活跃借款人的借贷次数是5.8次。网贷之家的报告指出,过去一年网络平台现金贷业务增幅至少翻三番,目前整个现金贷行业的规模约在6000亿元到10000亿元。

在如此旺盛的市场需求下,部分从事现金贷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向借款人收取高额息费。虽然它们的广告宣传年化利率基本都不会超过36%,但是很多平台都会在综合费率上做文章。比如,巧立名目,用信息审核费、管理费或者服务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收取代替利息。还有的平台向借款人强制搭售保险产品。

随着监管的到来,越来越多从事现金贷的互金平台在降低息费和进行业务调整。“单纯依靠放高利贷的业务模式肯定是走不通了,”一位从业者对记者表示,“只有通过降低运营成本,扩展用户规模和差异化经营才能尽早符合监管要求。”

责任编辑:曹薇(QN0003)作者:张品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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