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边远山区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饮水洗澡电话补、新生入学教育救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0.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 救助对象为享受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救助的家庭和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重残人家庭中,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在本市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经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可申请享受一次性救助。救助标准为当年一次性最多救助4500元,学费低于上述救助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金额救助。
11.新生“绿色通道” 高校在新生入学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即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12.10%学费提取 北京市规定高校每年必须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10%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