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24日召开。会议拟听取和审议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北京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北京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北京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北京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预算;听取和审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记者还了解到,原定于本次会议表决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议题,由于该项立法社会关注度高,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和凝聚社会共识,决定本次会议暂不表决,提请2018年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再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