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北京市发布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新一轮开放措施。目前,这10条开放措施涉及的法规规章已调整到位,为北京市新一轮扩大开放措施落地、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向纵深推进提供了法治保障。
这些措施包括:允许外商投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取消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外籍技术人员的比例要求,允许外商在特定区域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选择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外商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娱乐场所,放宽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审批条件,放宽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条件,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与机制,放宽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相关条件,允许境外未上市新药经批准后在境内同步开展临床试验的相关开放措施的解读说明。
2015年5月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北京市聚焦六大领域在全市域实施改革开放举措。市商务委副主任申金升表示,与2015年《总体方案》批复的首轮开放清单相比,新一轮开放措施进一步延续和发展,开放涉及的行业更多,开放力度更大。据介绍,新一轮10条放宽外资准入清单,涵盖9个行业。相比《总体方案》中首轮开放清单,新增加了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4个行业。
经过两年多探索,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取得良好成效。目前,《总体方案》首轮试点141项任务已完成91%,形成了58项全国首创或效果最优的创新举措,《深化方案》85项试点任务完成过半。前三季度,北京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82%,比试点前提高4.1个百分点;1-10月,服务贸易进出口8022.7亿元,增长12.1%,占全国20.7%。1至11月,实际利用外资243亿美元,增长87%,服务业占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