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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价监局调查快递单收费情况 需明码标价

2018-01-11 02:32 北京晨报

来源标题:市价监局调查快递单收费情况

针对本报近日报道《快递单不是免费的吗?》北京市价监局就快递单费用收取的情况向北京地区韵达、圆通、申通、顺丰等公司开展了调查。市价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快递公司可以决定是否收取快递单费,只要做到明码标价、按标准收费即可。

本报近日报道,消费者在韵达公司寄快递时被快递员收取4元快递单费,是否快递公司有变相加价之嫌?市价监局针对报道立刻展开了调查工作,结果显示:韵达公司不单收快递单费,但客服表示,从门店取走快递单需按照各门店规定,以3元-5元不等的价格收取快递单费用;圆通公司长期固定客户按照×元/单,以协议形式收取费用,其余部分客户的快递单费用包含在快递费用中;申通公司只收取快递费用,快递单直接提供给消费者;顺丰公司快递单不收费,公司基本上99%都是电子运单。 

市价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10月,北京市发改委下发了《北京市快递业价格行为规则(试行)》,为全国首个。《规则》要求快递经营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在官方网站、服务区域或收费地点等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清晰醒目。

市价监局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寄送快递时,我们有选择、查询价目表或价目本的权利;有拒绝支付未予标明的费用的权利。消费者在消费时如遇价格问题,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并提供相关证据。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作者:王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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