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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原局长公款旅游被处分

2018-01-26 08:20 北京晨报

来源标题:市司法局原局长公款旅游被处分

中纪委官网“四风”曝光台昨天发布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其中,北京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于泓源因公款出国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称,2014年6月11日至18日,时任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泓源带队赴瑞士、斯洛文尼亚执行出国访问任务,该团未严格执行市外办批复的行程,绕道游览了铁力士山、布莱德湖、波斯托依纳溶洞等景点,出访费用超支人民币6.9万元,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团员所在单位以翻译费等名义支付。于泓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市纪委党风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于泓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出国团组负责人,在公务考察过程中变更行程、公款旅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受到严肃处理。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作者:邹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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