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办法通过

2018-01-26 15:39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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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办法通过

今天(26日)上午9时,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在1 月 30 日上午选举产生北京市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55人;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6人、秘书长1 人、委员 57 人;北京市市长 1人、副市长9人;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1 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1 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

本次大会的选举将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会场设秘密写票处。各项选举采取在大会上一次投票的办法进行,代表要本人参加投票。

此外,选举时有总监票人 2人,每个代表团各推荐监票人 1人,对发票、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选举结果将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主席团依法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并由大会执行主席在大会上宣布。

责任编辑:杨承渊(QN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