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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版二手房买卖合同正式公布 4月15日实施

2018-02-03 03:29 北京晨报

来源标题:新版二手房买卖合同正式公布

经过公开征求社会意见,2月2日,新版《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发布,并将于4月15日起实施。

此前,新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在2017年12月21日至27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市住建委对于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非常重视,并根据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为了指导和规范二手房买卖行为,为买卖双方提供的一份民事合同的范本。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在上次的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关于房屋附属设施、家具家电、装饰装修等有关价格包含在房屋成交价格内的问题备受关注。在充分听取了此次征求意见中大家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后,在合同“第四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中,对于成交价格给出了双方约定的范本,即“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 (大写  元整)”。这意味着,最终房屋的成交价包含或不包含装修、家具、家电等,是由买卖双方自己来约定的。

对于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尚未网签是否会受到影响,市住建委表示,示范文本是从2018年4月15日起正式推行使用的。原来的旧合同也将在4月15日起不再推行使用。当事人可登录首都之窗(www.beijing.gov.cn)、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www.bjjs.gov.cn)和北京工商网(www.baic.gov.cn)查阅、下载新版合同示范文本。也就是说,已签订的旧版合同要在新版示范合同正式推行使用前完成网上签约手续。如果是签了旧合同的,要在4月15日前完成网签。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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