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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8年春节五环路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18-02-09 06:00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网格化+实名制”紧盯禁放区

2月8日,北京市政府烟花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新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后首个春节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情况。记者了解到,2018年春节期间,北京市五环路内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内将实施“网格化+实名制”的管理机制,用“五防体系、六个管住、八个责任”确保网格机制落实到位。

个人违法燃放最高罚500元

2017年12月,新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公布实施。根据新规,今年春节期间,北京市五环内是禁放区,五环外由各区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禁、限放区域。

根据规定,在限放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全天,初二至十五每天的早7点到晚12点可以燃放,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全市禁售、禁放。

记者了解到,目前,五环外涉及的各区,已陆续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发布了禁、限放区域通告,各区一般都将区行政中心和人口密集区划定为禁放区。比如通州区把核心地区划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其他行政区域划为限放区;昌平区把人口最为密集的回龙观和天通苑地区划定为禁放区;怀柔区把怀柔科学城、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划为了禁放区;门头沟区把军庄镇、龙泉镇、潭柘寺镇等浅山地区划为了禁放区。

针对在禁放区内燃放的、在限放区内不按照规定时间燃放的,或者在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燃放的,公安部门将收缴烟花爆竹,并视情节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烟花销售点数量降八成

北京市安监局监管三处副处长王雷介绍,2018年春节期间,全市共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87个,同比下降了82.97%。在五环路内及各区划定的禁放区域内,不设置销售网点。

2018年,北京市允许的烟花爆竹供货商只有熊猫烟花一家,2018年春节共备货7.5万箱,比2017年备货量的17万箱下降了55.9%。全市烟花爆竹的销售时间是2月10日至2月20日(农历腊月廿五至次年正月初五)。此外,2018年吐珠类和组合类的烟花品种将全面禁售。       据统计,自去年10月以来,全市共查处非法烟花爆竹案件146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4万余箱、依法处理140人。

每个网格明确责任人

2018年春节期间,五环路内的禁放区将按照“网格化+实名制”的看护模式,由四股力量采用定点值守、重点守护、动态巡护、劝导教育、视频检查和机动处置等方式,共同协作开展烟花爆竹的禁放工作看护。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管支队副支队长陈庆忠介绍,这四股力量分别包括公安、安监、城管、交通、环保等执法力量;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力量;辖区内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行业部门及单位的内保力量;各区、各行业系统组织发动的群防群治、志愿者、协管员等社会力量。

记者了解到,网格划分以街道、乡镇、社区为基本单元,但各区实际情况不一样,划分也有所区别,比如西城区划分了四级网格,丰台区划分了三级网格。但每个网格里,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力量、责任看护等。

北京市政府烟花办提示广大市民:请不买、不卖、不存、不放非法烟花爆竹,同时积极检举揭发非法储存和非法销售行为。对于举报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按照“每箱20元,最高2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举报可拨打110或举报电话62074289。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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