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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替人“销分”需提前实名备案

2018-02-26 07:57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替人“销分”需提前实名备案

对于网传的“3月1日起实行驾驶证销分新规”,公安部回应称,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管局对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了完善更新,新增网上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渠道,驾驶人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6年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来,先后面向社会推出了考试预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目前,累计注册用户数量已达1.6亿,累计提供各类服务5.93亿次。

此次完善该平台,主要是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操作。据悉,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该负责人表示,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记者了解到,以往处理非自己名下车辆交通违法时,只需要带上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即可在自助机上处理,今后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交管部门表示,具体绑定细则和处理违法流程将由各地交管部门通过官网公布,方便广大驾驶人查询。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任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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