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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北京市定价目录发布 5项价格放开

2018-02-28 06:24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新版定价目录发布 5项价格放开

转供水价格、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收费、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建设工程施工和设备招投标等市场交易服务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5项价格放开,将不再由政府定价。记者2月27日从市发改委获悉,新版《北京市定价目录》将于4月1日起实施,定价事项从41项缩减到36项。

在新版定价目录中,定价项目将由2016年版的41项缩减为36项。按国家要求,目录中新增1项市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和上一版本相比,司法鉴定服务收费和公证服务收费合并成了司法服务收费。市发改委方面表示,经过调整,定价目录的实际缩减幅度近10%。2016年1月,市发改委曾修订过一次定价目录,将政府定价项目由94项减少到41项,缩减幅度达到56%。

本轮修订是深入推进价格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希望通过缩减政府定价权力,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由经营主体自主定价,有利于调动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促进社会公平竞争,释放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还将研究完善涉及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专项救助保障兜底政策,切实维护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根据新版目录,很多收费项目的定价部门也发生了变化。如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养老服务费,将由市民政局及区人民政府制定,定价范围包括床位费、生活照料费。其中街道、乡镇属和区属公办养老机构基本养老服务费将由区人民政府制定。

“我们是结合本市行业管理实际,对于区域性特征明显、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赋予行业主管部门和区人民政府相应职责,调整优化了停车管理和基本养老服务定价部门,有利于配合相关行业管理改革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相关负责人说,对于政府定价的领域,将不断健全完善成本调查监审、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价格听证、集体审议、政策效果评估等定价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部分定价项目价格放开,会不会出现“一放就乱”的问题呢?

对于新放开的项目,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并不是“一放了之”,而是通过放开政府定价权限,将政府价格管理的重心和精力从直接制定价格水平转到价格公共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政府将更加注重行业监管机制的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设以及公开公平市场环境的营造。

以盐价为例,北京市场盐价已经放开一年,但盐价未发生明显波动。春节前,市发改委曾公布价格指数,在食盐类型中,350克装、北京市民最爱买的深井岩盐单价还是2.1元,没有出现上涨。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作者: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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