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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证业推服务老人新举:公证员可代写文书

2018-03-10 07:12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公证员可为老人代写法律文书

公证人员从遗嘱、监护等法律关系的订立,到遗嘱、监护材料、养老资金等保管,再到遗嘱、监护等约定的执行和监督实现等方面,全流程介入老年人养老,利用公证的法律效力和公信力,以及公证人员的专业素质,围绕老年人的身前养老、身后传承,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全方位、有尊严的养老综合服务。近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司法局获悉,北京市公证行业再推“综合性公证养老”的新举措。

目前,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和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作为北京市公证行业第一批“综合性公证养老”试点机构,已经开始为老年朋友们提供“综合性公证养老”法律服务。

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公证行业开展的“综合性公证养老”法律服务,源于2017年4月25日中国公证协会与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签署的一项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合作,利用公证独特的法律职能和作用,整合社保、公证、金融等多个行业、领域的资源和优势,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多方位的养老服务保障。

“综合性公证养老”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公证机构以“家事法律顾问”方式依据老年人的需求设计个性化的公证法律服务方案。

据了解,这些服务方案的具体事项包括:公证员代书,为老年人起草家庭日常法律文书;帮助老年人确定监护人、选择养老机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遗嘱信托养老、遗赠养老等事宜;帮助老年人再婚,并协助老年人进行夫妻婚前财产约定;协助老年人做好财产传承工作,如从法律的角度协助遗嘱的设立、保管、执行和遗产分配、继承、代办事务等;对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公益行为如遗体捐赠、设立基金等的指导和帮助;协助调解家庭纠纷等。

此外,相关机构将为特殊困难老年群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减免相关费用;设立专门的老年人资金托管账户,与银行、信托等合法的金融机构合作,建立以公证处为单位的养老资金托管账户,下设每位当事人的子账户,实现单独划转、结算和管理,设置组合密码,由公证机构在委托人的授权下,安全、合理地管理资产;建立老年人家庭信息数据库,更加有针对性、有效率、高质量为老年人群体服务提供数据支持。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刘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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