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蒲长廷)4月27日,北京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开展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税收宣传上高铁、上动车,国地税联合税收宣传与高铁‘一路同行’活动”。
记者从活动上获悉,本市纳税人迁移政策调整,迁移事权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申请,其他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或所属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凡符合跨区迁移条件的,迁出地税务机关将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跨区迁移处理。
据北京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跨区迁移政策本月进行调整,纳税人年度缴纳税款(国税和地税缴纳税款之和)10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跨区迁移事权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受理。而年度缴纳税款(国税和地税缴纳税款之和)不满1000万元的纳税人跨区迁移事权在各区(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由各区(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受理。
“迁移事权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申请,其他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或所属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北京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凡符合跨区迁移条件的,迁出地税务机关将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纳税人跨区迁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