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北京市文化局召开北京市推进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部署会议,解读本市近期出台的《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好本市文化文物试点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工作进行部署。
《实施意见》鼓励试点单位开展开办符合发展宗旨、以满足民众文化消费需求为目的的经营性企业试点。会上,市文化局副局长关宇同志要求试点单位加强对文化文物资源的数据梳理和分类整理,明确可供开发资源;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加强与社会机构合作,积极对接文化创意设计机构和组织,培育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领军单位和产品品牌,研发具有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特色的文化创意旅游产品;拓展完善文化创意产品营销体系,积极创新“互联网+文化”的营销推广方式,拓展与互联网电商平台的合作, 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多层次商务平台和营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