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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积分落户指标初核结果7月31日起可查

2018-07-31 07:28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积分落户指标初核结果今起可查

北京市首批积分落户数据核查阶段已结束。7月31日起,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申报数据初核结果。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获悉,7月31日至9月4日将进入复查阶段,申请人的最终得分预计将于四季度公布查询。

据了解,本市积分落户工作分为申报、核查、复查、公示及落户办理四个阶段。目前,申报、核查皆已结束,今日起,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申报数据初核结果。

同时,今日起至9月4日开始进入复查阶段。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期间,以配偶自有住所、在京投资企业纳税积分的,需现场审核夫妻关系证明、投资企业纳税情况;对合法稳定住所指标自有住所信息、创新创业指标奖项信息、荣誉表彰指标荣誉称号信息的初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一次复查申请。“目前系统显示的并非具体分值,而是各部门对各项指标是否有效的初核结果,其中配偶自有住所、在京投资企业纳税情况和职住区域指标显示仍为待审核状态。”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申请人的最终得分需待现场审核和复查工作全部完成后才能得出,预计将于四季度公布查询。对于积分指标不涉及现场审核和复查的申请人,在此期间无须任何操作,只需等待四季度公布积分结果即可。

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特别建议,为节约时间、简化流程,单位经办人员可以将本单位名下所有现场审核和复查申请集中一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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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数据复查提示

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提示,7月31日至9月4日期间:

申请人需现场审核夫妻关系证明、投资企业纳税情况的,请提前在市人力社保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下载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按照专栏提示准备好相关材料交单位经办人员。其中,申请人在京投资企业纳税情况已实现与税务部门、工商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比对核查,无须提供纳税证明和企业章程,单位经办人员可在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直接签字确认。为避免集中排队,各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将发送短信告知各单位预约办理时间,请用人单位尽量按照预约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申请人对自有住所信息提出复查申请的,无须提交书面材料。

申请人对创新创业指标奖项信息、荣誉表彰指标荣誉称号信息提出复查申请的,请按照申报手册提示准备好相关材料,交单位经办人员到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现场提交。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作者: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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