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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调至2120元

2018-08-28 06:44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调至2120元

北京市民政局8月27日发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2000元调整为2120元,本市首次出现社会救助标准一年两调。

从今年1月起,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挂钩。今年2月,本市曾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其中,城乡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900元调整到10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1410元调整为2000元。

9月起,再次进行调整的是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起,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与本市最低工资挂钩。今年7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调整北京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9月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2000元调整到2120元。

市民政局也随之调整本市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将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2000元调整为2120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具有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别不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20%、40%、60%比例执行。

从2013年到2018年,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由月人均740元调整至2000元,年均增幅约28.4%,全市累计救助低收入家庭3.07万户、8.38万人。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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