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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

2018-09-19 06:47

来源标题:受赠一盒月饼未上报 社区书记受处分

近日,西城区纪委区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分别是金融街街道城管执法队主任科员刘利忠违纪案件;月坛街道铁二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赵岩,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巧兰违纪案件;西城区法制办综合科主任科员吴凡违纪案件;德胜街道办事处司机刘善长违纪案件。   

其中一起与“两节”有关:2017年中秋、国庆节前,铁二二社区党委书记赵岩违规收受辖区服务对象某餐厅赠送的月饼,并分发给纪委书记张巧兰及社区全体社工和流管人员,赵岩本人领取一盒。当年9月28日,街道纪工委下发通知,要求节后各社区上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情况。赵岩作为该社区党委书记,张巧兰作为该社区纪委书记,未正确履行职责,向街道纪工委上报情况为“未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各种违纪行为”。今年8月,赵岩同志因违犯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张巧兰同志因违犯工作纪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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